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政务公开   审计要闻   审计知识   财经信息  |  内审园地   他山之石   常用下载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职能简介
 
   
 

一、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指定全市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定全市审计工作规

 
 

划、计划;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经济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

 
 

    3、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市本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

 
 

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财务收支。

 
 

    7、市属领导干部、企业厂长(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1)向市长提交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经方针政策和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3)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市属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市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经济大案要案。  
          (5)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6)承办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 职能简介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法规文件
⊥ 审计依据
⊥ 部门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动态
普通文章 [图文]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
网上办事
CIA考试简介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其它办事要素
联系方式
相关公告
表格下载
版权所有 鞍山市审计局 制作维护 鞍山审计信息中心
Copyright (C) 2008-2009 ass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06009204号